首页
 
加入收藏
 
设为首页
 
关于我们
 
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安全文库 安全监管 资质查询 安全企业 安全论坛
 
当前位置:首页 > 安全文库 > 安全常识 > 正文
校园安全防范条例
    2005-11-11 9:07:19

 

1.严禁在校内骑车,骑车到校者,进校门要下车牵行

2.严禁学生翻墙出入校园。

3.傍晚值日教师清校时,学生应立即停止活动,离校回家。

4.学生不得在教室内、走廊和楼道口打闹、跑跳或搞体育活动及游戏。

5.除有教师带的专业训练课和美术音乐课外,任何学生都不得随意到
普教楼六楼教室外的走廊和空地上搞活动。

6.学生不得爬门窗及爬到窗外的雨遮上。

7.学生不得带任何危险物品到校。如:爆竹、管制刀具、仿真玩具手枪等。

8.寄宿生不得将衣物和棉被晒到阳台外,凉晒衣物时,要用叉竿,不得
站在凳子或其他高物上

版权所有: 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邵阳市安全生产协会 © 2006
地址:邵阳市城北路6号3栋办公楼 电话:0739-5363062 邮编:422000
建议使用1024*768的分辨率浏览本站